会员服务

15-上海涂料染料行业协会资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0-03 信息来源:上海涂料染料行业协会 浏览量:591

第一条  资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

1、 会费;

2、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3、 政府资助;

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利息;

6、其它合法收入等。

(二)资金使用范围

1、为实现协会主要任务而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举办的各项活动支出;

2、协会出版的各种资料、信息交流及宣传等费用;

3、协会常设机构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奖金等支出。

4、协会常设机构日常工作开支和各项活动的费用;

5、出版《上海染料》杂志所的费用;

6、其他正当开支。

(三)资金保管

1、协会财务资金管理由会长主管(或由会长授权秘书长主管),秘书长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

2、设立会计员与出纳员并由专人定岗;

3、银行账户的设立,报上海市经信委批准后开立银行帐户;

4、财务章及私章由协会财务及协会有关负责人分别保管;

5、每月小额备用金(现金10000元以下)由出纳保管。

(四)资金使用审批

1、协会常设机构日常人员以及工作开支(工资、办公经费、房租、水电及通信费等),由会长审核批准实施;

2、宣传费、各种会议和活动费用等由会长审核批准实施;

第二条  财务报告制度

(一)财务月报。由财务员负责对每月进出账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并按要求填写财务月报表。月报表由秘书长审核签证后报送会长。

(二)财务年报。协会在每一年度,按要求制作财务会计年度业务报告经费收支预决算,报协会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接受税务、审计、登记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审计和年度检查。

第三条  财务监督制度

(一)协会的财务接受上海市经委和上海市社团局的监督。

(二)会长对每月财务情况、秘书长对日常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与改良、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协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设立固定资产卡片,办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移交、报废、处置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第四条  附则

本制度自九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上海涂料染料行业协会

2018 年12月21日

版权所有:上海涂料染料行业协会  沪ICP备18003265号-1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共和新路966号1704室 邮编:200070 电话:021-62127163 E-mail:13901736318@163.com

技术支持:上海屹超

备案号:沪ICP备18003265号-1

上海涂料染料行业协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