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服务

12-上海涂料染料行业协会组织结构与秘书处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9-10-09 信息来源:上海涂料染料行业协会 浏览量:774

一、组织结构图

二、秘书处职责

秘书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必须精干高效,对会长和理事会报告工作。

第一条  秘书长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行业方针政策,落实和执行协会《章程》,根据理事会和主管部门的部署,组织落实分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提出任务并督促实施,并向会长及法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按照会长、法人代表和理事会提议,做好各种例会和其他重要会议的各项组织准备工作。

(3)组织协会的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报告和发文的起草工作。(4)根据工作需要,受理事会授权,在权限范围内开展对外联

络工作和发布有关信息。

(5)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组织有针对性的各类培训工作,开展各种业务交流活动。

第二条  副秘书长、工作人员及财务人员职责:

(1)副秘书长配合秘书长,做好协会日常各项事务工作。

(2)配合秘书长搞好协会日常事务工作,主动与政府主管部门和会员单位加强沟通和联系,做好文件、材料的收发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印鉴、介绍信等管理,处理好秘书处日常政务和事务性工作。

(3)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会员服务、培训等相关工作。定期走访会员单位,反映会员单位的诉求;开展行业调研及行业信息发布,做好行业咨询工作;按要求做好《上海染料》杂志编辑出版工作,确保出版质量。

(4)协会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首先要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同时必须具备专业财务知识学习国家颁布的有关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

(5)提高处理复杂财务事务的能力,符合行业协会发展的要求。

(6)不做假帐,坚持财务宗旨。

(7)财务人员在处理财务收支活动时,都必须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办事,对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业务有权拒绝办理,同时向单位上级汇报 。财务人员离岗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编造移交清册。

三、附则

本制度自九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理事会及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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