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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海涂料染料行业协会战略决策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0-03 信息来源:上海涂料染料行业协会 浏览量:662

第一条  上海涂料染料行业协会战略决策由秘书处负责组织编制,经审议后,提交会长批准公布执行。

第二条  协会的战略方案制定,需聘请高层管理人员、外聘专家、各职能部门等共同参与研究编制。

第三条  协会专家顾问参与决策咨询;负责战略规划评审;负责重大决策审议。

成员构成:秘书长、主任

其他成员:协会各职能部门或相关专家及其他专业、资深人士。

第四条  管理监控

秘书处负责战略决策的全程管理监控。

第五条  修订完善

会长、秘书长定期对战略规划实施执行过程中实用性、准确性、先进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不断补充、修改和完善。

第六条、附则

本制度自九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上海涂料染料行业协会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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