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相关企业:
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是在中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网宣办、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建交委、市农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食药监局、市社团局13个政府部门指导下,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开展的一项常设诚信建设活动。
上海市通过多年的努力,在活动统一部署和要求下,已经建立起长效的企业诚信创建管理机制及立体化的网络管理平台,今后,企业的诚信状况都将在管理平台上出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所有企业都将在“创建”机制下纳入诚信管理的视野。
诚信是企业立身之本,行业诚信管理势在必行,企业参与创建是实现行业诚信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然条件。随着全市创建活动的深入,不久将形成社会共识,对参加创建已经有信用积累的企业将形成发展优势,对没有参加创建没有信用积累的企业将会影响其生存发展。
参加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的企业,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组委会都将为其建立《上海市诚信创建企业档案》,它将一直跟随企业一路前行,档案将全面记载企业从“诚信创建企业”直至“星级诚信创建企业”的诚信建设历程以及企业持续进行诚信建设的成果。这份档案,体现了企业积累的信用值,具有比较权威的证明企业诚信经营历程的价值,是社会、合作伙伴、相关机构认知企业信誉状况的重要文件。
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是一项通过市组委会推进、行业协会落实管理、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构建起的机制化、立体化的活动。它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和协会推荐相结合,第三方数据和公众评议、信誉公示、动态检查相结合等构建起的一整套企业诚信建设长效管理机制,使参与企业的行为始终处于社会监督的受控状态。为了进一步做好本行业的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参加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的条件:
诚信是一种道义,是一种准则,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声誉,这已成为评价企业的必不可少的标准。企业必须依法经营,不违背社会公德;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与同行保持良好的竞争与合作,不搞不正当竞争;严格履行承诺,信守合同;尊重消费者的权利,及时合理的解决消费者的投诉;不做虚假广告,不误导消费;依法纳税;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协会负责推荐企业参加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根本上是一项管理工作,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不分规模、性质、历史等,都是创建对象,主要领导要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组织者,根据市活动组委会与行业协会统一部署,凡具有诚信创建意愿,基本符合《上海市企业诚信宣言》要求,并愿意接受社会监督的企业和单位,协会推荐其参加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
3、各企业要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具体人员与协会及市组委会办公室对接,负责本企业参加“创建”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各企业要根据有关说明认真填写《上海市诚信创建企业档案》,做好企业的信用积累工作。
4、“诚信创建”工作要持之以恒:《上海市诚信创建企业档案》的建立以后,不搞“终身制”,被命名的企业不符合企业诚信创建要求、甚至发生严重失信问题的,可视情节给予公示、警告、直至摘牌、撤销荣誉称号,并将结果通告相关政府部门。
5、培训:认真参加市组委会办公室和协会共同组织的相关培训工作,增强企业诚信建设意识。
6、活动:积极参加上海市诚信企业展示平台中企业形象展示工作,树立健康、诚信的品牌形象。
7、申报:本行业创建申报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企业随时可以和协会或市组委会办公室取得联系进行申报。
8、协会联系人:张水鹤、郑家琨 联系电话:021-62127163
上海涂料染料行业协会
201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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