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本市组织开展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的通知》(沪经信人(2012)675号),为加强本市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培训,提升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本市从2012年起组织开展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项培训;本市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通用科目课程培训考核情况,将作为业务考核、岗位聘用及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工作,拟申报计算机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基本要求。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4、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二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5、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18年12月31日。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或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二、培训科目
每门培训课程共12学时(2天),课程安排如下:
《职场心理学》、《信息化项目的风险控制与应用》、《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云计算与物联网》。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上海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继续教育办公室负责督考。
四、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13901736318,张水鹤,62127163,郑家琨,13621984536。
五、收费标准
5门课程培训费(含教材费和证书费):1750元/人。(350元/门,不可重复报读同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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