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关于《政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委宣〔2010〕383号)及《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自2010年起在本市实行政工专业(初级)任职资格“以考代评”制度,不再进行相应级别的评审工作。
为帮助政工专业技术人员参加“2017政工专业(初级)任职资格考试报名和培训工作”,上海涂料染料行业协会联系上海市工业经济管理进修学院组织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政治立场坚定,掌握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思想品德优良,能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推荐。
(二)专业年限
1、高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8年;
2、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
3、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
4、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已评聘非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现在岗从事政工工作的人员;
6、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高校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也可报名参加。
★ 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的年限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7年9月9日(星期六)下午13:00~16:30。
13 : 00~14 : 30 《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初级)》
15 : 00~16 : 30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知识(初级)》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三、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者,颁发由上海市委宣传部统一印制和批准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表明持证人通过全市政工专业统一考试具有的任职资格水平。
四、报名时间:3月1日起至7月30日。
五、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考前辅导培训拟安排在2017年7月~8月举行,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
培训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406号。
六、联系电话:13901736318,张水鹤,62127163,郑家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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